第26章 红袖夜添香
第26章 红袖夜添香
林淼租的是车行的马车,那都是车行一齐定制的的,大家都长得一个面孔,大街上这样的马车很多,因此,甩掉两个尾巴。
那就太容易了。
对方又不是什么追踪高手。
即便是高手,也很难逃出他现在的感知,只要进入他的感知范围,基本上是无所遁形。
虽然没有什么强大的金手指,但这一次重生给他的最大的变化,那就是他的感知越来越敏锐了。
感知对一个学医者来说,那是极为重要的,尤其是对中医学习者来说,感知敏锐会增加辩证的准确度,辨证出错,用药下方必然会有不同,这带来的后果可大可小。
所以,学医真是需要有天赋的。
“师姐,掌灯,磨墨!”回到家中,林淼直奔书房,直接吩咐孙幼薇一声道。
“啊?”
“师姐,我想把今天在经方阁看到的医书都默写下来。”林淼解释道。
“师弟,你都记下来了?”孙幼薇大吃一惊。
“差不多吧,趁我现在记忆最为深刻,先默写下来,然后找机会拿去对照修正一下,这以后,就是咱就不用再去经方阁了。”林淼说道,其实他记下来,就不会忘了,只要是为了孙幼薇,今天发生的事儿,他自然明白是为什么,师姐太过漂亮,必然会引来别人的觊觎。
这是天定的媳妇儿,只能属于自己。
自己眼下还没有绝对的力量护其周全,只能先让她尽量少外出了,以免出现意外,这些医书抄录下来,其实更多的是给孙幼薇研读的。
孙幼薇在医学上的天赋还是很高的,但她缺一个好的老师,另外,还有实操的经验。
这是女子学医最大的难点,尤其是“医士考”中的面诊,是需要有实操经验的。
而大夫男性居多,所以很多情况下,指导女性学徒非常的不方便,尤其年轻的,未婚的,那教着教着就上手了,这一上手,朝夕相处之下,那不出事儿才怪呢。
就是父亲传授女儿医术,在某些方面也是需要避讳的,倒是夫妻之间不存在这样的情况。
可这样的情况是极其个别现象,所以说女医士很少,而女医师就更少了。
就算是林淼跟孙幼薇这种从小长到大,还有婚约在身的,有关方面现在也还探讨不了。
夫唱妇随,琴瑟和谐。
这其实也挺好的,林淼也希望孙幼薇也能活出属于她自己的人生。
麻黄纸是早就预备的,这种纸张基本上是用于郎中开药方所用,缺点是易受潮,容易虫蛀,保存时间很短,基本上三五年就差不多了,优点就是便宜,其实,只要通过一种工艺,就可以隔绝大部分虫蛀,延长其保管寿命,这个方法,林淼脑子里有,但他现在不会拿出来。
好一点儿的桑白纸,颜色偏灰白,能够保存更长时间,基本上是用来抄录书籍以及官府文书誊录。
缺点就贵,一张桑白纸可抵十张麻黄纸。
最贵的是白宣纸了,权贵才用得起,一张纸可抵三张桑白纸,寻常百姓是用不起的。
临时默录,只能先用麻黄纸了,若是想保存更久,日后再用桑白纸或者白宣纸誊录就是了。
白宣纸,回头想办法给他弄出来就是了,又不是什么难事儿。
“师弟,你这字……”孙幼薇一边磨墨,一边惊讶的发现,林淼的字居然跟他平时写的完全不一样,那运笔灵动快捷,字体方正,一股大气迎面而来,是她完全没有见过的。
“这叫宋体,师姐想学,我教你。”林淼说道。
“宋体,为何未曾听闻?”
“咳咳……”林淼这下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,“师姐,别打岔,我怕我忘了。”
孙幼薇脸蛋一红,继续缓缓转动墨条,看着专注书写的林淼,芳心中一根弦儿不由的被拨动了。
原来师弟其实长得也挺帅的,以前怎么没觉得呢,难道是朝夕相处看的习惯了?
“薇薇,林小郎君,你俩回来了,也不过来吃饭……”
书房门口,芸娘看到二人在书房,一个在灯下挥笔疾书,一个纤手磨墨,双目含情。
好一副郎情妾意的情景。
这一瞬间,芸娘忽然眼睛一酸,这要是孙思淼还活着的话,她也愿意为他铺纸磨墨。
“芸姐,我们随便吃点儿就行了,就在书房。”林淼感知敏锐,早就芸娘过来了,于是一抬头,吩咐一声。
“哎,好……”芸娘答应一声,赶紧退了出去,生怕打扰这对小情人。
……
不知不觉。
“师姐,什么时辰了?”
“不知道,怕是过了亥时了……”
“亥时,不早了,师姐,你赶紧回房休息吧,我一个人就行了。”林淼柔声道,孙幼薇还是病人,病人多休息才能养好身体。
“师弟,那你也早点儿休息。”一个眼神,孙幼薇感觉自己心跳加速,自从师弟变聪明后,懂得疼人后,她发现自己每次跟师弟在一起的时候,总有一种说不清,道不明的感觉。
林淼将孙幼薇送回房间,待她睡下后,自己才回到书房,稍微活动一下脖子和手腕,继续默书。
带着师弟的关怀入睡,很香甜。
……
东山城,山远坊,叶家。
叶家家主叶盛元,是高级医师,同时也是东山城四大名医馆之一合盛馆的馆主。
叶家世代行医,门生遍布岚州,仅次于保安堂的许家,许家可是曾经出过“国手”级别的大医师,因此才屈居其下。
另外两大医馆,一个是朝廷办的惠民药局,基本上每个州府都有,实力也是最为强大的。
还有一个是三生堂。
三生堂可不只是大璃朝,而是从漠北到南荒,从东到西,只要是有国家的地方,都有三生堂的存在。
三生堂背后是三大医圣家族,仲家,李家和司马家。
叶熙炤,叶盛元的小儿子,快五十岁的人了,还生了一个儿子,从小天资聪颖,集父亲的医学天赋和母亲貌美的基因于一身,成为东山城未出阁少女梦想的夫婿人员。
十八岁,就已经能够陪父亲看诊,代写药方,不用修改就可以用“令”。
两年前,叶熙炤就有考过“医士”的能力,但其父不允许其参加考试,而是让他再继续沉淀两年,直到今年才允许他参加“医士考”。
其实主要是叶盛元怕这个儿子年轻气盛,太过锋芒毕露了,容易刚而易折,才特意压一压的。
倘若十八岁就考过“医士”,只怕会名动整个大璃,出名了,但对其日后成长是不利的。
尤其是他这个儿子好大喜功,从小都未曾经历过挫折……
尤其是小小年纪,还未成婚,已经在东山城的花街柳巷之中小有花名,这秦楼楚馆之中,多少女子愿意得叶家小郎君垂怜而一夕之欢否?
风流,多才,亦如他的父亲叶盛元。
这叶熙炤是怎么来的,不就是他老子老当益壮,纳了潇湘馆的色艺双绝的清倌人“小怜红”为妾,老骥伏枥,枯木逢春。
这有其父,必有其子,父亲风流成性,儿子自然也遗传了他优秀的基因了,叶小郎君家世,财富在东山城都是一流的,不管是有人攀附,还是有人上赶着给他送。
叶小郎君的风流在东山城都是人尽皆知的。
他看上的女子,从来就没有一个能逃过的,以他父亲的名望,就连府尊见了也要抱拳行礼。
今天在经方阁无意中见到了孙幼薇,那娇柔温婉的模样,特别是那含羞带怯的表情,一下子就走进了他这位花花公子心里,念念不忘,这样的女子,他从未见过,跟百爪挠心似得。
尤其是她居然跟一个普通的小厮模样的少年牵着手离开,若不是她们“师姐弟”的关系,他说不定当场就会将人给扣下来了。
不过,他也看出来了,孙幼薇似罹患痼疾,那少年来经方阁或许是为了此女的身体而来……
“公子!”
“跟丢了。”
“就凭你们两个的身手,居然把人给跟丢了?”叶熙炤冷哼一声,无情的斥道,“真是废物!”
童虎和赵武两个人都是锻骨境界高手,叶盛元花重金聘请他们给叶熙炤充当护卫,为的就是保证他的安全。
但是叶熙炤却并不太尊重这二人,毕竟二人出身低,好出身的话,也不会跑来给人当护卫了。
就凭他们兄弟的武功修为,去某个二流的帮派都能混上一个头目,过上优渥的生活,哪里需要受这种气。
但叶家确实给的多,他们若是不干,只怕在东山城也混不下去。
这叶盛元也是一个高手,起码是融血境界,甚至是通脉高手,不然一个快七十岁的人了,居然跟四十岁一样。
就算驻颜有术,也达不到如此逆天的效果,只有修炼到一定境界了。
“查,给我查,去医药署,他们那边一定有登记,本公子要知道这对师姐的身份来历!”叶熙炤下令道。
“是,公子。”
这对姐弟衣着普通,又租的最便宜的马车,想来也不是好出身,只要找到人,稍微胁迫一下,这娇滴滴的小娘子只能是从了自家公子了。
至于那少年,看上去有些粗浅武艺在身,断然不是他们的对手。
为什么能够甩掉跟踪,那是街上的同样的马车太多了,他俩都看花眼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