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3章 《史记》有关商鞅的章节(一)
第73章 《史记》有关商鞅的章节(一)
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原文:
商君者,卫之诸庶孽公子也,名鞅,姓公孙氏,其祖本姬姓也。
鞅少好刑名之学,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。公叔座知其贤,未及进。
会座病,魏惠王亲往问病,曰:“公叔病有如不可讳,将奈社稷何?”
公叔曰:“座之中庶子公孙鞅,年虽少,有奇才,愿王举国而听之。”王嘿然。
王且去,座屏人言曰:“王即不听用鞅,必杀之,无令出境。”
王许诺而去。公叔座召鞅谢曰:“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,我言若,王色不许我。我方先君后臣,因谓王即弗用鞅,当杀之。王许我。汝可疾去矣,且见禽。”
鞅曰:“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,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?”卒不去。
惠王既去,而谓左右曰:“公叔病甚,悲乎,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,岂不悖哉!”
公叔既死,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,将修缪公之业,东复侵地,乃遂西入秦,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。
孝公既见卫鞅,语事良久,孝公时时睡,弗听。罢而孝公怒景监曰:“子之客妄人耳,安足用邪!”景监以让卫鞅。
卫鞅曰:“吾说公以帝道,其志不开悟矣。”后五日,复求见鞅。
鞅复见孝公,益愈,然而未中旨。罢而孝公复让景监,景监亦让鞅。
鞅曰:“吾说公以王道而未入也。请复见鞅。”鞅复见孝公,孝公善之而未用也。罢而去。
孝公谓景监曰:“汝客善,可与语矣。”鞅曰:“吾说公以霸道,其意欲用之矣。诚复见我,我知之矣。”
卫鞅复见孝公。公与语,不自知厀之前于席也。语数日不厌。
景监曰:“子何以中吾君?吾君之欢甚也。”
鞅曰:“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,而君曰:‘久远,吾不能待。且贤君者,各及其身显名天下,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?’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,君大说之耳。然亦难以比德于殷周矣。”
孝公既用卫鞅,鞅欲变法,恐天下议己。
卫鞅曰:“疑行无名,疑事无功。且夫有高人之行者,固见非于世;有独知之虑者,必见敖于民。
愚者暗于成事,知者见于未萌。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。论至德者不和于俗,成大功者不谋于众。
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,不法其故;苟可以利民,不循其礼。”
孝公曰:“善。”甘龙曰:“不然。圣人不易民而教,知者不变法而治。因民而教,不劳而成功;缘法而治者,吏习而民安之。”
卫鞅曰:“龙之所言,世俗之言也。常人安于故俗,学者溺于所闻。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,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。
三代不同礼而王,五伯不同法而霸。智者作法,愚者制焉;贤者更礼,不肖者拘焉。”
杜挚曰:“利不百,不变法;功不十,不易器。法古无过,循礼无邪。”
卫鞅曰:“治世不一道,便国不法古。故汤武不循古而王,夏殷不易礼而亡。反古者不可非,而循礼者不足多。”
孝公曰:“善。”以卫鞅为左庶长,卒定变法之令。
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
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
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
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
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
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期。卒下令。
令行于民期年,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。于是太子犯法。
卫鞅曰:“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。”将法太子。太子,君嗣也,不可施刑,刑其傅公子虔,黔其师公孙贾。
明日,秦人皆趋令。行之十年,秦民大说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。
民勇于公战,怯于私斗,乡邑大治。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,卫鞅曰“此皆乱化之民也”,尽迁之于边城。其后民莫敢议令。
于是以鞅为大良造。将兵围魏安邑,降之。居三年,作为筑冀阙宫庭于咸阳,秦自雍徙都之。
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。而集小(都)乡邑聚为县,置令、丞,凡三十一县。
为田开阡陌封疆,而赋税平。平斗桶权衡丈尺。行之四年,公子虔复犯约,劓之。
居五年,秦人富强,天子致胙于孝公,诸侯毕贺。